近日,省交通厅为保障重要急运物资和特种类型船舶及时过闸,确保船舶过闸安全、有序,促进绿色航运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和交通运输部《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内河航道船舶优先过闸管理办法》,并经第29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