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朋友们:
为加强长江口门段和苏北运河的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环保监管能力,苏北航务管理处与镇江海事局即将开展船舶信用级别互认与联合奖惩工作。现将双方联合发布的有关“通告”进行公示。4月22日,“通告”内容正式实施后,苏北航务管理处与镇江海事局将对彼此认定的诚信船舶、一般失信船舶进行信用级别互认。凡在苏北航务管理处船舶信用系统获得五星、四星级的高星级船舶,进入镇江国家海事局管辖范围后,可主动与其所辖海事处联系,申请协调优先安排锚地以及货物驳载、污水接收、水上交通等业务;一、二星级的低星级船舶,则受到相应的限制,接受更大幅度的海事检查。船员朋友如对“通告”的实施有意见或建议,欢迎联系苏北航务管理处或者镇江海事局。
苏北航务管理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