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202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部署安排了2021年12项重点工作。落实到水运行业有哪些新任务新要求呢?跟随小编来看看。
1、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推进沿海进港航道等公告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内河高等级航道提等升级和重点碍航闸坝通航设施建设,加强航道养护。
加快构建现代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优化完善海运航线布局。
着力激发交通运输新动能,推进海南邮轮港口海上游试点,支持本土邮轮发展。
促进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旅游风景道、特色主题服务区和旅游航道,推进一批水上旅游客运示范线路。
2、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当好先行
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暨雄安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方面,深入推进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推动津冀港口协同发展。
在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方面,完成长江干线武汉至安庆段6米水深航道建设,加快推进长江上游、中游航道重点工程建设,巩固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成果并完善长效机制,巩固非法码头治理成果。
在粤港澳大湾区交通运输发展方面,推进西江航运干线和珠三角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推进大湾区世界级港口群建设,深化大湾区海事协同合作机制。
在长三角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方面,加快实施引江济淮航运工程、京杭运河浙江段“四改三”工程,加快建设世界级港口群,全面推进长三角船舶交通管理、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一体化,支持长三角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
在黄河流域交通运输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加快编制黄河流域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因地制宜实施沿黄交通廊道生态绿化行动。
在交通运输继续支撑区域协调发展方面,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3、全面做好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具体工作
着力抓好重大工程,组织指导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等工程前期研究。
4、扎实推进巩固拓展交通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巩固拓展交通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对口支援等有关工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发展,加快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转变。
5、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改革
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完善港口收费政策,深化港口一体化改革,促进区域港口协同发展,加快海南自由贸易港和上海临港新片区航运创新政策落地。
6、加快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
健全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推动《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出台,加快推进《海商法》制修订工作。
提高执法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深化与公安、海关等部门协作,研究建立涉水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海事政务自助服务站建设。
7、加快推动智慧交通发展
提高交通运输智能化水平,推进智慧港口、智慧航道、智慧枢纽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试点,组织开展自动驾驶、智能航运等先导应用示范,深化基于区块链的全球航运服务网络建设,实施进口电商货物港航“畅行工程”,加强船舶远程检验能力建设。
8、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加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与生态保护,积极推进绿色航道、绿色港口建设。
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大宗货物“公转水”重点任务,积极推进港口船舶岸电使用,深入开展港区污水、粉尘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开展船舶污染监视监测能力建设,继续实施“碧海行动”。
加快推动交通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推广应用,推动船舶LNG加注站加快建设运营。
9、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对外开放合作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实现中老铁路、中俄黑河公路大桥和同江铁路大桥通车,继续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中欧陆海快线高质量发展,支持地方打造“丝路海运"“海丝论坛“等品牌。
加强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交流,加强髙铁、公路、港口等领域技术标准国际合作。
深度参与交通运输全球治理,引导全球海运温室气体减排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争取连任国际海事组织A类理事国。
10、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交通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做好国家安全涉交通运输工作,提升能源、矿石、粮食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能力,强化“保进保出”,推动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能力,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化品装卸储存作业、水上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治理。
提高应急处置和重大运输安保能力,推进现代化海上应急体系和专业救捞体系建设。
11、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好外防输入各项工作,公路水运口岸要按照国际客货运“货开客关”总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举措,指导有序开展船员换班,加大国际冷链运输疫情防控力度。
12、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和机关建设,支持大连海事大学建设研究型世界一流海事大学,加快国际一流船级社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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