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籍某散货船夜航途中经过仪征水域,为逃避仪征真州水路公安检查站进一步安检,船主竟指使他人驾船从锚地逃离,目前该船主和开船帮工双双被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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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23时许,仪征真州水路公安检查站的巡逻艇在长江124浮一带水域进行夜航巡逻检查,发现途径该水域的一艘货船颇为可疑,民警即登轮实施检查。民警初查发现该船为二类机动船舶,正在驾船的帮工刘某(化名)持有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为三类船长证书,属于“小证开大船”,构成无证驾驶。考虑到夜间安全问题,民警当即责令该船就近在锚地抛锚,等待次日上午接受警方安检,并通知船主李某(化名)、帮工刘某等人于25日上午到长航仪征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

10月25日上午,船主李某孤身一人来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民警调查发现,船主李某主观上明知刘某持有小证,为节省工人工资,雇佣并指使刘某帮其驾船,涉嫌教唆。李某的教唆行为与刘某无证驾驶行为属共同违法行为,均应按无证驾驶给予行政处罚。民警调查中还发现,船主李某为赶船期,为逃避船舶安检,竟然指使他人驾船逃逸,而帮工刘某趁机离船逃跑,去向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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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依法对船主李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经工作,帮工刘某迫于压力,已于10月31日上午主动到仪征派出所投案自首,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