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疆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某马绍尔群岛籍外轮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将0.02立方米经过粉碎处理后的食品废弃物排入渤海海域内,该行为违反了国际公约及国内法规,随对该轮进行了三万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其外籍船长冤屈的喊道:我就倒了一桶垃圾,就罚了五千多美金,这一桶垃圾也太贵了吧!

二、张家港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张家港海力4#码头前沿巡查过程中发现,靠泊在该码头的中国籍货轮在船舶1#舱右侧甲板处向江内倾倒垃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执法人员对该轮船员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将依法对该轮实施行政处罚。

三、枝江海事处执法人员在枝江水域进行例行巡查时,发现停靠在停泊区的“鄂宜昌货****”船往长江里扔垃圾,枝江海事处开出一万元罚单,对船员民进行教育,并责令当事人对所扔垃圾进行了回收。

船舶上的垃圾应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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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容器

应当使用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储存容器

或者对垃圾实行袋装

船舶一般配有绿四色标识的垃圾容器

这些颜色的垃圾桶分别代表什么呢?

蓝色用于收集生活垃圾

红色用于收集塑料垃圾

黑色用于收集操业废弃物

绿色用于收集食品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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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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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岸处置

由具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污染物接收单证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至少2年。污染物接收单证上应当注明作业单位名称,作业双方船名,作业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地点,以及垃圾的种类数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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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处置

焚烧炉

配备焚烧炉的船舶,每次焚烧后的记录须包含日期时间、焚烧开始和结束时的船位(船舶经纬度)、被焚烧垃圾的分类、每一类被焚烧的垃圾的估算量(以立方米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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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碎排放

粉碎机

在距最近陆地不少于3海里处排放业经粉碎机或研磨机处理后的食品废弃物。这种经粉碎或研磨后的食品废弃物须能通过筛眼不大于25毫米的粗筛。未经粉碎或研磨处理过的食品废弃物,在距最近陆地不少于12海里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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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垃圾处理要求

内河禁止倾倒船舶垃圾。在允许排放垃圾的海域,根据船舶垃圾类别和海域性质,分别执行下列排放控制要求:

1. 在任何海域,应将塑料废弃物、废弃食用油、生活废弃物、焚烧炉灰渣、废弃渔具和电子垃圾收集并排入接收设施。

2. 对于食品废弃物,在距最近陆地 3 海里的海域,应收集并排入接收设施;3 海里 距最近陆地 12海里的海域,粉碎或磨碎至直径不大于 25 毫米后方可排放;在距最近陆地 12 海里的海域可以排放。

3. 对于货物残留物,在距最近陆地 12 海里的海域,应收集并排入接收设施;在距最近陆地 12 海里的海域,不含危害海洋环境物质的货物残留物方可排放。

4. 对于动物尸体,在距最近陆地 12 海里的海域,应收集并排入接收设施;在距最近陆地 12 海里的海域可以排放。

5. 在任何海域,对于货舱、甲板和外表面清洗水,其含有的清洁剂或添加剂不属于危害海洋环境物质的方可排放;其他操作废弃物应收集并排入接收设施。

在船舶上,垃圾处理是非常规范的!

垃圾记录簿

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和经核准载运15人或以上的船舶,以及固定或浮动平台,均须配备《垃圾记录薄》。《垃圾记录薄》须留存在船舶、固定或浮动平台上的适当处所,该记录簿在完成最后一次记录后须至少保留2年。

垃圾管理计划

1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经核准载运15人或以上的船舶,以及固定或浮动平台,须配备垃圾管理计划,且船员均须执行。垃圾管理计划应经主管机关或认可的组织批准。

垃圾公告牌

总长在12米及以上的船舶,以及固定或浮动平台,均须张贴公告牌,根据具体情况告知船员和乘客附则Ⅴ第3、4、5和6条的船舶垃圾排放要求。